甲方:
乙方:
甲方聘认乙方为本公司的 省地区销售代理商,乙方有权在互联网上以及国内市场上经营甲方现有的 产品批发或销售,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必须按照提供给乙方报价单上的商品代理单价将产品提供给乙方,产品代理单价不得高于行业内的同产品市场零售价。
二、甲方应在得到乙方的通知后12小时内将顾客所需产品发至顾客手中,如乙方在销售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帮助。
三、乙方如发现甲方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要按 产品的报价进行退换。
如人为损坏,不在退换范围之内。
四、乙方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 产品,强制推销至顾客用于违法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将顾客汇来的 产品的货款,除甲方给乙方预留的 产品货款差价外,乙方将 产品代理价格汇入甲方银行账户后,甲方方可发货至顾客手中。
六、甲方须保证所提供的 产品,符合国家对该产品的推行标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因甲方 产品的问题,出现一切纠纷,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每次购货没有数量限制,产品价格与质量不因数量多少而改变。
八、甲乙双方须在有 产品购销业务往来时,以乙方定货单及甲方发货单为准,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