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林甸县花园镇中心小学分校(以下称甲方)乙方:(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保障学校人、财、物的安全,防止各类刑事犯罪的捣乱破坏,创造良好的教学及学习环境,确保一方平安,协商如下:
一、雇用起始日期: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工资:一年为 元,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工作范围及责任
1、负责校园内的安全防火防盗。
2、负责学校收发室管理,确保不随意不离岗。
四、工作要求:
1、必须遵守更夫岗位职责,看管好校园内设施、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2、搞好规定范围内的卫生。
3、一旦发生案件,要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4、要做好传发工作,对外来人员进行逐一登记,确保校园内的安定。没有学校允许,禁止一切车辆进入校园。以上工作如有落实不到位,出现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患病、自伤或者自身人为疏漏造成的自然伤亡(类似于煤气中毒)等,一切后果及费用自付。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病或者由自身病症引起的其他事件,与本单位无关。
六、门卫室的取暖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帮助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协议,做好各项工作。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