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金额为**元,结算额**元;该合同工程内容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现甲方仍欠乙方工程款**元;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款、抵房手续办理相关约定
1、乙方同意上述工程合同的部分工程款购买下述商品房,甲方与丙方同意乙方将此房屋转让给丙方,三方均同意在此合同基础上由甲方与两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2、该商品房位于**市**区路号**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单价*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元人民币。不论乙方转让给丙方单价是多少,丙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的单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3、甲方同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将购买人名称直接写成丙方。
4、丙方从乙方处购得此房,部分房款交于乙方,丙方除房屋结构问题外不得向甲方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
5、本协议签订后,视为甲方已将用于抵付工程款的商品房实际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抵付行为完成;
二、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上述房屋抵付甲方所欠工程款**万元;
2、抵付方式:乙方给甲方开具工程款发票,甲方给丙方开具商品房收款收据(购房发票事宜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3、若甲方抵付工程款额不足支付所有房款,其余房款,三方同意由丙方以现金或按揭贷款方式直接支付给甲方。
4、抵付工程款后的工程款余额,甲方同意按支付给乙方。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6份,甲乙丙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