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双方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适用于本市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招(聘)用的所有劳动者;职工的用工性质(包括合同制职工、异地迁转户粮的合同制职工、不迁户粮的合同制职工、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请在合同的第一段中注明,但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含不迁户粮的合同制职工)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是需要双方协商确定的,必须填写清楚;不须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请在"双方需要明确的其它事项"中列明,或另行签订其它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书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涂改。
七、本合同书一式三份,鉴证后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以上是我对广州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使用需要注意什么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