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年 月 日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购车形式:①全款 ②按揭款 ﹙选择打√﹚
二、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注;定金到账合同生效
名称 型号 颜色 定/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车辆
配置
改换装项及费用
三、交货:①时间: 工作日 ②地点:甲方所在地
四、开票要求:①增值税专用票 ②机动车发票 (选择打√)
五、乙方预付定金: 人民币 (¥ ),余款 转入本公司账户。
账户名:王少芳 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六、验收标准、期限:按生产厂家质量标准执行。乙方对车辆验收合格完,向甲方支付余款后方可提车。若乙方在接到甲方车到后十个工作日内未付清余款提车,属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对车辆进行处理,定金不予退还。车辆无质量问题,乙方无任何理由退车,如退车定金不退还。由于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或生产厂家造成的延误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交货期时,不视甲方违约。
七: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技术标准按生产厂家技术要求执行,产品三包按厂家《保修手册》执行。
八:乙方结清余款后方可领取合格证,工具,钥匙和开具发票。
九: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