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顾问电话:
乙方(买方): 联系方式: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购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备注:乙方保证其签约行为合法有效,乙方代理人如因办理代理行为产生的任何责任,适用本合同对乙方的约定条款。
一、乙方订购车型描述:
车辆型号:车架号:
车辆颜色:内饰颜色:购买数量:
二、车辆成交价格及购买方式:
1、购买方式:□按揭: (金融公司) 期 □一次全款或其他
2、车辆成交价格:
□执行新车交易金额: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其他:
□执行包牌交易金额: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其他:
三、乙方付款方式:
1、 乙方支付购车首期车款人民币 元整(¥ 元)
2、 车辆验收合格后,乙方须付清购车余款后办理提车手续,如办理汽车消费信贷的,应在贷款发放到达甲方账户且办理完车辆抵押业务后方可提车。
四、交车时间:预计 年 月 日前;
1、 现车订单须在签订<汽车购销合同> 后7日内完成新车交付,如若超期则自动顺延至后续车资源。
2、 非现车定车,所订购车辆到店三日内由销售顾问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7日内完成新车交付,如若超期则自动顺延后续资源。
五、车辆首次上牌区域:
六、交车地点:钦州市北部湾大道中段金马力汽车城内
乙方如需要委托他人(包括单位职员)代办提车手续,委托人须提供乙方委托书、本合同、已付款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七、车辆验收办法:甲乙双方按品牌汽车质量标准验收车辆。
八、其他约定:
九、签约后卖方通知提车前,如遇有国家调整税费政策或生产厂商对车型进行技术升级及配置调整,并且从而引起供货方调整本合约车型供货价格,则本合同车辆售价做同比例调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违约责任:
1、 因生产商或运输工具遭遇恶劣气候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意外因素、人为破坏等外来风险,以及由战争、暴动、罢工、大范围限水、 限电、政府或司法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约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卖方特别提醒买方注意,非甲方车辆质量原因,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的首期车款。
3、 卖方特别提醒买方注意,如乙方不遵守车辆首次上牌区域约定的,应按车辆交易百分之十计付违约金。
4、 卖方超过交车期限通知提车,自逾期之次日起至卖方发出提车通知之日止,卖方应按车辆交易额X同期存款基准利率X迟延履行期 时间,偿付迟延违约金。
5、 双方在合同期中及车辆交付后所发生的争议,应以合法、正当的方式解决,不得采取侵害对方人身及财产权利,干扰经营秩序,损 坏汽车品牌,贬损名誉商誉等行为,否则违约方按车辆交易额百分之三十偿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签订起及收取首期车款后生效。
销售顾问核对:
声明:本人经过对比选购,确认上述内容与销售人员陈述一致,认可卖方提请注意合同条款,同意签订本合同。
买方签名/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收款额:¥ 元
方式“√”:¨现金 ¨POS
¨转账 ¨其他
卖方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经理复核: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应协商解决履约及车辆交付后的争议,并对过程及结果保密;协商不成,交由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