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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篇3

2024-07-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传真:

  开户行:开户人姓名:

  帐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为有效培育实施商业物业的统一管理和整体形象塑造,获取商城的最大利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甲方已与开发商签署本商场《商品房销售合同》与《业主(临时)公约》并办理完付款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经营标的、期限

  1、甲方产权商铺的位于世界湾项目____馆第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将该商铺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委托乙方行使。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即可对商铺进行除了买卖、抵押以外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委托其他专业公司进行经营或专项管理等)。

  3、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卖场开业)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双方确认卖场开张日即为乙方支付甲方收益的实际起始日。若卖场开业时间提前,则支付收益的时间和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相应提前。

  二、委托经营收益及支付办法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每月可获得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元整(含税)的商铺收益,年收益共计元,大写元整(含税)。

  2、商铺收益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首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度收益。

  3、商铺收益由乙方全权代理按季度打到本协议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季度收取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收益,依法缴纳商铺收益的税费;

  2、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无权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有权将该商铺抵押给第三人。在抵押生效后1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因第三人行使抵押权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4、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由使用人承担该商铺的物业服务费以及其它能源费;

  5、有义务遵守乙方制定的商业经营、物业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6、保证商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的准确和合法,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支付甲方委托经营的`商铺收益;

  2、按时收取该商铺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经营管理费用;

  3、有权对该商铺进行自营、联营、委托经营、招商、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并向经营户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服务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等其它费用;

  4、委托经营期届满,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约权;

  5、负责处理该商铺在自营、联营、招商、租赁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并承担经营管理责任;

  6、现行并不时修订的商业经营、物业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受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限制和甲方及第三方的干涉。?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有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导致协议不能按约定履行的,乙方有权停止支付收益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按实进行赔偿;

  2、乙方若逾期支付收益金,应按照该收益金数额的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六、其他条款

  1、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法律明文规定之情形)导致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可依法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之人民法院解决;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署代表:签署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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