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南大道与新溪桥路交汇处城南大厦靠西面二十米的房屋一直五楼租赁给乙方,作为餐饮住宿等项目经营使用。
2、乙方向甲方租赁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以实际测量使用面积为准)。
3、该房屋的条件和要求: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消防等现有配套设施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
4、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唯一合法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合同关系。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所涉之租赁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享有使用权及合法处置权。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及共有人等第三方权益,并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
5、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可用于餐饮住宿等商业用途。确保水、电供应及一次性消防合格,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甲方应予配合。
二、房屋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11月16日起至20xx年11月16日止。装饰装修期限为4个月,属免租期。
2、租赁期满后,按照市场价格,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为______________含(__________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房屋维修费)。五年后,每三年房屋租金递增5%,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任何理由另行调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合同继续履行。
2、租赁房屋采取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计人民币十九万五千元整。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押金。
3、乙方不按时交纳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当期应支付房屋租金的千分之五(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仍未交纳房屋租金的,甲方可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双方费用结清,乙方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时当年三个月的房屋租金当作违约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正常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排污:乙方负责办理排污和环保手续,承担相关费用,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甲方提供满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粪池。
3、属于操作使用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4、消防: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租赁的所有建筑物的一次性消防系统满足乙方需求并经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可用于商业活动的正常使用,确保酒店正常开业及日后正常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5、空调:乙方根据自身需求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安全责任自负。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2、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
七、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转租、转让和交换。
2、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出售时间,价格及付款方式等相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故意提高条件,乙方在他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甲方侵害了乙方此项权利,应支付乙方含装修款在内的所有损失赔偿。
八、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本期租金中未履行部分的相应租金。
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灭失的。
2、政策性拆迁:租赁期内如遇房屋拆迁,甲方应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赔偿乙方损失。
九、综合条款
1、租赁期内,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及履行本租赁合同内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和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本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有乙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索赔。
4、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先通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