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的电脑、同边设备、耗材,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
A、电话通知通知供货方1个工作日送到;
B、 年 月 日一次送货结清货物。
3、交货地点:
A、购货方到彝良县首盛合提货;
B、供货方送到购货方所在单位/产品使用地。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预付款 元,大写:
(2)
B、半年结算一次付清;
C、一年结算一次付清;
6、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产品的配置,核对电脑品牌、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配件、耗材产品等,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或修理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换货或修理。
3、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或者向甲方提出请求求备份数据,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货之日起 年内城区用户(20公里内)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24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 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如需要甲方提供应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年内乡(镇)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72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 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如需要甲方提供应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 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