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xx年12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核定人员编制6名。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暴露出现有的监察力量很难满足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求,一是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明显增加,执法检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二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救援纳入监察,压力剧增,目前人员短缺已严重制约了局日常工作正常运作。
为更好的履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与事故调查处理的职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县委〔20xx〕13号),要求增加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