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各项不能累加工商银行的信用卡积分,如已累加的积分属于下列各项,则视为无效积分:
(1)包括但不限于低费率、零费率的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公立医院、公立学校、金融、政府、慈善、居民服务和非盈利社会服务、商户消费;
(2)在线消费;
(3)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商户进行刷卡消费;
(4)消费金额(含外币换算消费)不到1元;
(5)支付循环信贷利息、年费、滞纳金、分期付款手续费,以及其他根据《牡丹信用卡(个人卡)使用合同》规定的各种费用;
(6)代扣费用(含信用卡还款);
(7)中国工商银行将以任何理由将所购刷卡商品或服务退回、或者退还因签购单纠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款项,按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撤销相应积分;
(8)凡属下述一类商户的消费交易,均不参与积分累计活动,详情请参阅工商银行官网。
(9)因商户或收单行未按中国银联规定安装和使用银行卡受理机具或未正确设置商户类别代码,导致交易积分不能累加,中国工商银行对此享有撤消积分的权利;非因工行原因造成积分漏计、错计,中国工商银行不负责任;
(10)持卡人涉嫌利用虚假交易取得积分,中国工商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购汇发票、购汇单据等资料,核实购汇真实性。在查实持卡人为虚假交易取得积分兑换套利的情况下,中国工商银行有权不对该交易积分进行累计,并采取措施冻结积分、撤销积分、冻结信用卡使用、销卡等,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