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哪些消费不计算积分?
下述项目不会累积积分,如果已经累积的积分属于以下项目,将被视为无效积分:
(1)低费率、零费率的商户,如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公立医院、公立学校、金融、政府类、慈善、居民服务和非营利社会服务;
(2)网上消费;
(3)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类商户刷卡消费;
(4)消费金额不足1元(含外币消费)的;
(5)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年费、滞纳金、分期付款手续费及依《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的其他各项手续费;
(6)通过扣缴方式支付的费用(包括信用卡还款);
(7)以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者由于签购单纠纷或其他原因而退还的,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所退金额撤销相应积分;
(8)由于商户或收单行不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和使用银行卡受理机具,或者未正确设置商户类别代码,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积了无效积分,工商银行有权撤销该积分;非因工商银行原因造成积分漏计、错计的,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责任;
(9)持卡人涉嫌利用虚假交易获取积分,中国工商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核实交易的真实性。一旦查实持卡人为虚假交易获取积分兑换套利的,中国工商银行有权不予累积该交易积分,并采取冻结积分、撤销积分、冻结卡片使用、销卡等措施,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