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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的争议应如何处理?

2024-04-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有争议的公证遗嘱,由各继承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遗嘱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应当按照经过公证的遗嘱办理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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