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过错推定责任的范围:
1、校方对于无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事故责任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八条第九十条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一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动物园的饲养动物责任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4、责任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