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行为构成犯罪,加害者应承担刑事责任。因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可要求离婚,法院应准许。受害方可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加害方赔偿,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
法律分析
1、家庭暴力的加害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许。
3、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拓展延伸
家庭暴力:法律保护与社会支持的双重防线
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为了保护受害者,社会需要建立起法律保护与社会支持的双重防线。在法律层面,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责任和惩罚,并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受害者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同时,社会也需要提供全面的支持体系,包括心理咨询、庇护所、经济援助等,帮助受害者重建自信、独立生活。只有通过法律保护和社会支持的双重防线,我们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为受害者创造一个安全、公正和温暖的社会环境。
结语
加强法律保护与社会支持,构建双重防线,是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关键。法律应明确家暴的定义、责任和惩罚,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受害者的法律权益。同时,社会需提供全面支持,如心理咨询、庇护所、经济援助等,帮助受害者重建自信、独立生活。只有通过法律保护与社会支持的双重防线,我们才能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为受害者创造安全、公正、温暖的社会环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