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辞职如何赔偿
员工工伤辞职属于主动辞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下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想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没有缴纳社保、拖欠工资或没有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10级后被单位开除合法吗
不合法。
工伤十级伤残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非工伤职工本人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工伤职工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应当适度予以赔偿。
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违法,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工伤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二个月工资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无论用人单位接工伤职工合同是否合法,均应安装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均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