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当及时挂失,小偷偷走了也没有用,因为办理抵押是要求业主本人到现场,而且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