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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超过60天未有结果怎么办

2024-04-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主观:

首先,你要 申请工伤认定 ,这是决定你是否能获得赔偿的关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你的情形符合因工受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 申报工伤认定 ,建议你在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部门在60个工作日内就必须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六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工友证明也行);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也就是住院病历等材料。 第三、 劳动能力鉴定 。这是决定受伤的劳动者能获得多少赔偿的关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你可以根据此规定,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伤残鉴定结论出来后,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就凭 工伤认定书 和伤残鉴定结论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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