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来进行投诉。在投诉之前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曾经是这家单位的员工,并且工作了10多年。其中最好的证据就是你的劳动合同书,如果说你这10年以来的劳动合同书,都完整都保存着并提供出的话,那么就可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就可以明确的要求所在的企业单位,来给你补交这10年以来的社保待遇。并且还要承担这10年以来的一个滞纳金费用。
所以说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的方式,来进行投诉,因为劳动监察大队,本身是社保部门下属的一个部门,它主要就是,核查所在的企业单位,有没有按照自己全员的一个标准,来交纳社保费。所以说这样的一个部门,是有责任和义务来进行核查的。当然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核查出的结果,符合补交的条件的话,那么劳动监察大队就会责令所在的企业单位,按照一定的要求去给员工补交社保,当然我相信这个补交社保并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很多员工的事情。所以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讲,承担十余年的一个社保缴费,相对来说经济压力是比较大的,它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够完成这样的一个社保交费,所以说劳动监察部门应该也会给予一定的时间期限,比如说是,6个月之内或者说是三个月之内等等之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