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旷工会扣工资,具体扣除办法依据单位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若未约定实习期报酬,则无工资且不扣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九条。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与实习生约定了实习期的报酬和支付方式的,则实习期旷工会扣工资。具体的扣除办法则依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双方的约定来执行。如果双方未约定实习期的报酬的,则没有工资,也就不会扣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实习生旷工离职后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
实习生旷工离职后,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根据劳动法规定,实习生旷工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首先,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实习合同,并要求实习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用人单位也有权根据实习合同的约定,对实习生进行工资的克扣或赔偿。具体的克扣金额应当合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习生在旷工离职后,也有可能面临无法获得实习证明、推荐信等后果,这将对其未来的就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实习生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避免旷工行为,以免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实习生旷工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实习合同并要求实习生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约定了实习期报酬和支付方式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进行工资的克扣。然而,如果双方未约定实习期报酬,则没有工资可扣。实习生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避免旷工行为,以免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并注意实习期的规定和约定对自身未来就业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