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盗窃致损的,除非保安所任职的物业管理公司在其员工实施盗窃一事中有其他过错,否则物业公司不应当为工作人员的盗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保安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内实施的盗窃行为,但盗窃行为的性质明显是其个人行为,与物业公司交付的工作有着本质区别,不属于“职务行为”的范畴,因此物业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公司在这件事中存在其他过错,如选任人员的过错、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等,则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饭店烫伤后如何赔偿
顾客在饭店吃饭,饭店有提供安全保障的的义务,如果是因为饭店本身安全设施不完善,饭店也没有采取任何的警示措施导致顾客受伤,那么饭店就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此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饭店的工作人员已经在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了注意义务,那么受害者只能向侵权者要求赔偿,饭店免责。饭店未尽其责,存在过错的,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家庭被盗物业承担什么责任
家庭被盗,相应的物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承担一定责任。如果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就要详细分析物业公司在财产丢失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如果主要责任在于物业公司,那么也需要进行赔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第35、46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但是这种保安服务内容一般来说并不包括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只要保安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