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的主旨: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给予或接受财物及其他利益,损害权利人利益和竞争秩序的行为。商业贿赂的违法构成是侵权行为,手段违法而非目的违法。商业贿赂的认定包括现金、费用、证券、实物、其他形态的财产性利益,以及回扣、佣金不实入账等行为。
法律分析
商业贿赂的定义:
商业贿赂从其本质属性来说应定义为: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或者接受交易对方或者其他对交易起关键作用的第三方财物及其他财产性利益,损害权利人的利益和正当竞争秩序的行为。
1、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谋取利益是经营者的终极目的,即使其在经营中实施了给予财物的行为,谋取的利益也并不一定就是不正当的利益,也可能是正当的利益。损害权利人的利益,影响市场竞争秩序是一种侵权行为,是法律必须要追究的。这里的权利人特指依法应当享有权利的人,而不是不特定的人。
2、商业贿赂的违法构成的核心是侵权,即手段违法而不是目的违法。商业贿赂之所以被禁止,是因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进而在客观上造成了不正当竞争,破坏了正当的竞争秩序。
商业贿赂行为如何认定:
以下行为认定为商业贿赂罪: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结语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给予或接受他人财物及其他利益,损害权利人利益和正当竞争秩序的行为。商业贿赂的违法构成核心在于侵权行为,而不是目的违法。认定商业贿赂行为包括给付或收受现金、各种费用、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态的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商业贿赂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以维护公平竞争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