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则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在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上,以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为先,最大限度地尊重双方对私权事务的意思自治。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此处的法律约束力只是针对身为协议当事人的男女双方而言,该协议是双方之间的内部协议,并无对外效力。同时,该法律约束力不等于法律效力。在涉及协议效力的诉讼中,究竟协议是否有效还是可撤销,人民法院需依法进行审查。
一、请问离婚协议一经订立多久可以起诉
协议离婚一年后不能上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年后提出,法院不予受理。
二、放弃抚养权公证处可以公证吗?
如果是在离婚时放弃抚养权,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在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达孩子抚养权归属另一方即可。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需要进行公证。如果是在离婚后,放弃抚养权,则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归属即可,也不需要公证,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一般有效,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让效力增强而已,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到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也是可以的。综上,关于抚养权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是否公证并不影响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