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农村户口中,单独一个孩子结婚后无独立房产不能独立立户,有两个以上孩子结婚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城市户口中,无论有几个孩子,没有独立房产都不能独立立户。满足分户条件后,申请分户需准备相关材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的为一户,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可共立一户或分别立户,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说,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满足分户的条件,再申请分户的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
1、分户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以及家庭成员名单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材料;
3、产权证或者村委开具的房产证明;
4、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拓展延伸
未婚女性的财产独立权益如何保障?
未婚女性的财产独立权益保障是现代法律体系的重要一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婚女性在财产方面享有与已婚女性相同的权益。她们可以拥有独立的财产,并享有自主支配的权力。法律保护未婚女性的财产安全,禁止他人侵犯其财产权益。同时,社会也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未婚女性财产权益的认识和尊重,消除歧视与偏见。此外,相关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渠道,为未婚女性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确保她们的财产独立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保障未婚女性的财产独立权益是现代法律体系的重要任务。法律明确规定,未婚女性享有与已婚女性相同的财产权益,包括拥有独立财产和自主支配权。我们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消除对未婚女性的歧视和偏见,同时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渠道,确保她们的财产独立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