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拆迁过程中,补偿款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计算,不得低于市场价值。一般情况下,补偿款应涵盖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搬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拆迁安置时,应采取多种方式,如货币补偿、重新分配房屋等,且要保证拆迁户在新居住地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拆迁人完成搬迁、恢复原貌或进入开发建设程序后,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补偿费用:
(一)补偿标准应当与所在地区相当,必须不低于市场价值;
(二)补偿对象包括房屋、设施、土地、青苗等附着物的原价和相应的增值部分,以及拆迁安置补助费、基本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
(三)补偿方式应当多样化,以货币补偿为主,可以重新分配住房、安排就业等。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的意见》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标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偿的公平性、合理性。按市场价格或购房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支付拆迁补偿金或提供宅基地、安置房或组合支付等方式,确保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和财产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