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依据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大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一、电动车上牌需要什么证件
(一)所需证件:
1、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单位或机构机构电动车上牌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
(二)电动车上牌流程
1、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由车主本人或代理人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详实信息。
2、查验民警查验车辆。对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电机号、颜色与合格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车辆。经查验合格的,由查验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
3、登记录入人员根据查验民警已确认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原件、合格证原件,录入登记信息,准备打印受理凭证。
二、撞电动车全责保险垫付吗
撞电动车全责保险不一定垫付。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标准:
(一)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二)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