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满了16周岁是可以到正规的工厂工作的。已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人可以从事已经采取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