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怎么做不影响犯人减刑。
1、减刑的条件和限度是针对犯罪分子的,而对家属没有效力,也就是说家属就算配合监狱采取措施,或者有立功的表现,也不能让犯罪分子减刑。
2、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刑法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
一、可以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申请减刑的条件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是激励犯罪分子改造的刑罚制度。
二、什么是减刑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有重大立功。犯罪分子只要有其中一个,就可以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管,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判刑三年正常情况下多久会出来
判刑三年正常情况下需要三年时间才能出来。
根据法律规定,最高可以减刑一半以下,但在实践中很少有人做到,大多只能减刑30至40%。减刑的实质条件,指对犯罪人提出的减刑具备的实体条件,符合条件才能减刑。减刑只能适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对于已经判刑送入监狱的,应当认真遵守监狱里的管理规定,认真认罪悔过,积极参加劳动改造,争取减刑机会,判刑三年可以减刑几次,一般只有一次减刑机会,大致可减半年到一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应当减刑以下有六点分别是: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后的实际刑罚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或者不能少于十三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