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拍卖是由自然资源部负责,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一般盛市、区的土地拍卖都有本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