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1、借款代表借款关系,欠款代表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款关系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款原因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
一、借钱出去应该写什么
借钱出去应该写借据。借据和借据都有法律效力。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据对应的法律关系是贷款关系,即一方向另一方借钱;借据对应的法律关系很多,可以是欠款、分红、投资款等。一般来说,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两者性质完全不同。但借据一般是由具体的借款事实形成的,反映了双方具体的借款法律关系,进而反映了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
二、借钱给别人要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借钱给别人,如果是单纯的借贷关系,写借条,可证明双方存在借款事实。
借条是一份简化的借款合同,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事实,其法律后果是直接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借条效力最高,可以直接证明借贷关系;欠条法律效力其次,可以证明“欠钱”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证明“借钱”的借贷关系;收条效力最低,甚至连债权债务都证明不了,更无法证明借贷关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具体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的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辩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既可,对方要抵赖会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 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三、欠条和欠条在法律上的区别有哪些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的区别是:
1、诉讼时效不同,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20年,而欠条则是3年。
2、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