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合同3年试用期6个月,是否需要签署试用期合同

2023-10-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合同3年试用期6个月,是否需要签署试用期合同

合同三年试用期6个月正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可以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的约定需要注意什么

试用期的约定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3.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4.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