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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律的理由有哪些

2023-10-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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