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是法庭程序的一部分,但正当理由不能到场的证人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然而,如果仲裁委员会要求证人到场作证,证人必须到场,否则其证言将被视为不可信。
法律分析
如果有人证需要到场。证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到场的,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但是如果仲裁委员会通知证人到场的,证人应当到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庭作证的,证言不能采信。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证人出庭要求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证人的出庭要求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人证是否需要到场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程序要求证人亲自到庭作证,以确保证词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然而,根据特殊情况,例如证人身体状况不允许出庭或者其他合理的理由,可以申请证人提供书面证词或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作证。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证人不到场作证。因此,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相关申请,并遵守机构的规定和要求。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证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到场时,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然而,在劳动仲裁程序中,证人的出庭作证是重要的,以确保证词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特殊情况下,如证人身体状况不允许或其他合理理由,可以申请书面证词或远程视频等方式作证。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证人不到场作证,当事人需根据规定和要求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