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的附加税是可以退出来的。如果出现了多交附加税的情况,办理退税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退税申请表,完税证明等,去税局申请退回多交的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