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论是交通信号灯还是交通标志、标线,都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出行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挪动、损毁和涂改。交通设施是指在城市道路上设立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等辅助设施,交通设施可有效规范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于提高城市形象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随意毁坏、涂改交通标识,如此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