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条件,就是夫妻双方分居已满两年,而要证明分居需要准备以下证据:1、双方分居后,其中一方往外地的,可以向法院提供在异地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2、离开住房后分居一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水电或者物业费用的缴费单据。3、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4、录音证明、短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已经分居满两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