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分居的证据: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双方来往的短信、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能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生活的证人证言。这些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