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效力的区别,借条本身反映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借款人有按约定返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不依约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或物品,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欠条是对欠款状态的确认,是一种债权凭证。借钱只是其中一种形成的原因,不是形成的唯一原因,不具有法律效力。收条,表示接收人收到款或物后向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面凭证,只能证明“收到”的事实,并不能证明交接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也非债的必然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