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提交材料,申报技能提升补贴。不能通过网络办理申请的人员,也可前往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经办窗口,持要求的书面材料(原件),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完成申请。
(一)企业适岗培训补贴:《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开展职工适岗能力培训,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补贴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委托机构开展职工适岗培训的,其与机构的权责关系通过合同明确。
(二)技能提升补贴: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规定,除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含行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外,取得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也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对象是本省行政区内的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各类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
企业申领学徒培训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徒培训项目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2、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按相关要求实施学徒培训;
3、学徒按规定进行评价考核合格。
法律依据:
《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
第一条 补贴项目种类和补贴申领要求
(一)企业职工(含困难企业职工,下同)适岗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免费开展职工适岗培训的企业。
2.补贴申领条件: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行业协会、学会等,下同)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
3.补贴标准: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开展职工适岗培训,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
4.申领期限: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
5.补贴的申领。企业申领职工适岗培训补贴,按下列要求办理:
(1)企业组织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应制定培训计划,并在开展相关适岗能力培训前至少5个工作日,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等相关信息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完成后,企业应再次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企业适岗培训补贴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提交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参训的职工个人不能申请此项补贴。受影响企业开展受影响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已申领受影响企业培训补助的,不能再申领此项补贴。
(2)企业申领职工适岗培训补贴,应填报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参训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效果;企业委托培训机构培训的还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培训机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授课教师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
6.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应是企业发展的真实需要,培训的内容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培训过程记录全面(学员签到表、培训影像、培训照片等)资料齐全、培训效果真实达到计划要求,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
7.企业委托机构开展职工适岗培训的,其与机构的权责关系通过合同明确。
8.企业应当建立开展职工适岗培训档案,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企业参训职工劳动合同、学员签到表、培训影像、培训照片、培训成绩或培训效果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委托机构培训的,还应将受委托机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授课教师姓名及手机号码等资料归档,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