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装修时间段,国家是有规定的。装修人在进行装修前,需要向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申报登记,并接受监督,同时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其中协议中有相关的施工作息时间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同时,在中考、高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外,也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如果违反了这一规定,经警告后不改正的,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还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