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买卖双方相安无事,且不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买受人还是可以继续居住的,法院是会支持的,因此,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纠纷,应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