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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是什么

2023-09-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以钱赎人。这里的财物应从广义上理解,不局限于钱财,也包括其他财产利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指出于政治性目的,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

一、绑架未遂不予立案

绑架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将被害人劫持并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而不是以勒索的财物是否到手或者其他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如果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他人及时进行解救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使绑架没有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则构成绑架罪的未遂。

绑架未遂已构成绑架罪。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农民工绑架老板儿子定什么罪

农民工绑架老板儿子一般会定为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农民工绑架老板儿子符合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的,也构成该罪。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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