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为:
1、用人单位属于小微企业;
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半年申请一次,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填写《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填写《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与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
6、用人单位属小型微型企业的需提供小微企业承诺书;
7、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第三条 国家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第四条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