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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否属于正常出勤计算范畴?

来源:好走旅游网

工伤算正常考勤,待遇不变。工伤职工需接受医学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不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申请工伤认定需在30天内提出,可适当延长。未及时提出申请可在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写工伤认定书需用钢笔填写,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详细描述受伤害部位、诊断时间、受伤经过等。

法律分析

一、工伤算不算正常考勤?

认定了工伤,按照正常出勤,待遇不变。既然是认定了工伤,那么受伤后必须接受医学治疗,在整个治疗伤愈前所耽误的出勤期,都属于病假考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写工伤认定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结语

工伤认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对于受伤职工来说,它关乎着权益的保障和福利待遇的获取。在填写工伤认定书时,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需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具体受伤部位;诊断时间栏应根据职业病确诊时间或初诊时间填写;受伤害经过要简述,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从事的工作、伤害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对于职业病患者,还需明确从事有害作业的单位、起止时间和确诊结果。以上是填写工伤认定书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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