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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怎么办?

2023-09-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两条法律途径,可供选择:

1、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露面,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屋等财产的办法,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2、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根据有关规定,您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

3、债务人恶意逃债,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诈骗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司法实践中,不少骗子利用合同形式、以公司名义租用地方骗取供应商的货款,然后一走了之,给债权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债务人的行为,已经不是商业上的欺诈和拖欠,而是骗取财产目的的诈骗犯罪。债权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刑事控告受理后,就不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一、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方法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方法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方法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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