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伤残鉴定申请材料: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事故认定书、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各类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和刑法之外的劳动能力鉴定均采用本标准)。
(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三、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
(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