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刑事案件从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2-3个月时间,但也有特殊情况,一般给与延长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刑事案件起诉的流程主要有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包括拘留和逮捕)、审查阶段和审判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