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结婚证丢了一个可以离婚。只有一方丢失了结婚证的,夫妻二人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之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为其完成离婚登记,分发离婚证。
一、怎么申请办离婚
离婚手续的申请: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那么二人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即夫妻携带离婚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审核后认为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可等其度过冷静期后为其登记离婚,分发离婚证;如果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还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即二人办理诉讼离婚手续,法院在调解无效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后,依法判离。
二、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多少天
双方都同意离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30-60天。
2021年1月1日起,协议离婚必须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