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可以拍卖或变卖不适于提存或费用过高的货物,并提存所得的价款。货物被提存后,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和收货人。如果货物在提存后毁损或灭失,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承运人可以留置货物以抵偿未付清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提存剩余价款或相应货物。债务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后的风险和孳息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如果收货人不明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
法律分析
一、如果运输的货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承运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货物,然后提存所得的价款。例如货物是易于腐烂的食品,则承运人就不能直接提存该食品。
二、在货物被提存后,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在收货人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
三、如果货物在提存后毁损、灭失的,则承运人不承担该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四、如果承运人应得的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加上提存的费用没有付清的,承运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留置该货物,以该货物拍卖或者折价后,从中扣除运费和其他各种费用后,再提存剩余的价款或者没有被留置的相应货物。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条【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五百七十三条【提存对债权人效力】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八百三十七条【承运人提存货物】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至第八百三十七条明确了标的物提存的条件和效力。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如果货物不适于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货物,并提存所得的价款。同时,在货物被提存后,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和收货人。如果货物在提存期间毁损或灭失,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并且提存期间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当收货人不明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时,承运人也有权依法提存货物。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具有法律效力,保障了各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四章进出境物品第四十八条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应当接受海关监管。邮政企业应当向海关递交邮件路单。
邮政企业应当将开拆及封发国际邮袋的时间事先通知海关,海关应当按时派员到场监管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第三节货运合同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十二条外国航空器只有根据该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或者接受,方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