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向承运人补交相应的保管费。
2、如果收货人不明或者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提货的,承运人可以将货物提存,提存期间的费用由收货人承担。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3、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一、无人提货时承运人怎么办
租船合同及提单虽未明确约定承运人在无人提货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货物,但根据航运惯例,在卸货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怠于提货情况下,承运人有权将货物卸入其指定的卸货港仓库,并把这一情况告知发货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发货人承担。如果承运人没有收到运费和滞期费,承运人有权依约定或法律规定留置被其占有的与有关费用数额大体相等的货物,并可以申请法院或在法院监督下拍卖,以偿付运费和滞期费等费用,但不能自行变卖。
二、收货人逾期提货责任
1、一旦收货人接到承运人的通知,应当及时提货。这是收货人的主要义务。如果收货人在收到承运人的提货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或者没有规定时间而在合理时间内没有提取货物,而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逾期的保管费用,如果因为逾期提货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收货人应当承担损失。
2、如果在逾期期间,货物因发生不可抗力而毁损灭失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收货人提货时,应当将提单或者其他提货凭证交还给承运人,承运人一般也只有在收货人出示了提货凭证后,才能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3、按照运输合同的规定或者提货凭证的规定,应当由收货人交付全部或者部分运费的,收货人还应当向承运人履行交付费用的义务后,才有权利提取货物。实际运输业务中,常因贸易合同纠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后,无法向收货人交货的情况。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有关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